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

 

 

 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,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,促进实验教学改革,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,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实验室开放

  验室开放是指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利用现有仪器设备、设施条件等资源,面向学校各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及校内外各相关人员开放。

  二、实验室开放的原则、内容

  (一)实验室开放要贯彻“因材施教,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,确定开放内容。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的,自行制定开放原则。

  (二)实验室开放内容:

  1.实验室开放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确定,包括教学实验型、学生参与科研型、学生自带实验型(含学生技能竞赛,学生课外小组的小发明、小制作、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)。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。

  (1)教学实验项目型:采取定期课外开放,学生自我练习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的方式,适宜计算机、外语等实验巩固;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。

  (2)学生参与科研型:主要是面向本专业高年级学生。实验室和各学院数师发布研究项目,吸收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。

  (3)学生自选研究课题型:学生申报各级创新创业项目、科研项目立项,参与各类竞赛及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,需要结合实验室的条件,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进行实验活动,经申请审查同意后,方可进行实验。

  2.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。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专用、向校内外开放,做到资源共享。

  3.社会开放。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,挖掘实验室潜力,积极提倡实验室对校外实习基地、协助单位和有关科研机构开放,共同提高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。

  三、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

  (一)各实验实训中心要积极采取措施,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,积极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。各二级学院、实验实训中心应制定相应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。

  (二)实验室工作分管的院长直接领导本部门的实验室开放工作,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本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。

  (三)实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,负责实验室设备、仪器和物品的管理;负责开放项目审查、使用人员的管理、开放实验室的管理;做好开放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。

  (四)开放项目要登记、备案。进实验室的人员要签到;实验室开放期间,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。

  (五)每学期结束前,实验实训中心应及时做好实验室开放的总结工作,将实验室开放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,存档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四、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

  学生申报开放实验项目,需向指导教师、所在学院、实验室所在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由实验实训中心安排学生进行实验。各实验室可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、切实可行的、具有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,吸收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。

  五、开放实验指导教师职责

  (一)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在实验项目设计上的指导,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。

  (二)指导教师应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、论证,并向学生提出防范措施,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。

  (三)指导教师应巡视、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要引导学生认真观察,仔细分析,激发学生兴趣,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。

  (四)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、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。

  (五)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,搞好清洁卫生,同时检查仪器、工具等完好,如发现有损坏等,须按学校有关规定,报主管部门处理。

  六、开放实验人员职责

  (一)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按时参加实验。凡无故不参加开就实验次数超过2次者,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。

  (二)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,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,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。

  (三)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离开实验室前,将所有设备、仪器、物品等恢复原状。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(四)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应向实验实训中心提交实验项目总结。

  七、实验室开放费用

  利用开放实验室,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方可进行,实验相关费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。

  八、实验室开放情况考核

  教务处、实验实训中心定期进行实验室开放情况考核,将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实验室相关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。

  九、附则

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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